湘西州发改委关于《湘西州支持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州发改委关于《湘西州支持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2 15:09:56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支持我州规上企业提升经营质效,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我州决定印发《湘西州支持培育发展“四上”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激励引导、优化服务和整合资源,推动企业扩规提质、规范管理。

一、起草背景

我州“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存在规模小、数量少、发展不均衡问题。特别是当前消费需求不足、市场波动较大,企业经营面临多重困境。2024年11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若干措施》(湘发改就服〔2024〕932号),提出7条加强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的措施。为强化“四上”企业支撑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研究制定《若干措施》。

二、政策意义

印发实施《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多维政策协同推动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夯实产业基础,实施梯度奖励与资金扶持政策,扩大规模以上企业总量,提升经营质效,强化其对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撑。二是激发市场活力,运用融资担保、入规有奖等措施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助企专班+柔性监管”机制,推行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降低合规成本。四是促进集群发展,引导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通过联合经营实现规范化转型,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三、重点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完善转企升规奖励机制、完善企业扩规提质奖励机制、完善规范管理奖励机制、完善助企服务机制、完善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机制、完善涉企检查监管机制、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等七条措施内容。

第一条为完善转企升规奖励机制。对全州新入规入库的“四上”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并明确奖励发放形式及相关注意事项。已退规(注销)后通过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方式再次入规的经营主体,不予奖励。

第二条为完善企业扩规提质奖励机制。对我州已入规入库的“四上”企业中,营收状况良好,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增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同时明确奖励发放方式、注意事项及参考评价指标

第三条为完善规范管理奖励机制。主要是鼓励行业市场主体开展联营模式,对主动实施该模式且经营状况良好、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场主体给予资金奖励,并明确奖励发放方式

第四条为完善助企服务机制。明确建立领导联系企业机制和专班服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鼓励园区购买第三方服务、优化项目入库预审流程、组织专题培训等系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第五条为完善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指导企业合规申报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四上”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通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重点鼓励银行开发专项融资产品并给予定向利率优惠,为“四上”企业发展提供财政金融支持。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建立政企协同培养机制,为“四上”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六条为完善涉企检查监管机制。对符合入统未入统企业实行告知提示。同时保护市场主体,将“四上”企业纳入赋码保护范围,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力争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实施柔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依法减轻处罚等措施,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

第七条为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建立州支持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全面掌握本行业规上服务业发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指导企业完成升规(即上限)入统。要求各县市及湘西高新区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集中力量强化重点领域、园区及企业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培育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四上”企业数量与规模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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