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湘西高新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行动的公告-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开展湘西高新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行动的公告

来源:湘西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4 15:14:06 字体大小:

为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办理情况。

1.检查在建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情况;

2.检查已投入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是《消防法》第73条所规定的下列场所:

(一)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 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

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等场所。

(四)月子酒店、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场所。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

2.摸底排查阶段(6月16日起至6月30日)。

3.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起至7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场所自查自纠、主动配合好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并于6月28日前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表》(附件1)。

2.开发建设局、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经济合作局、公共服务管理局、吉凤公安分局及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各自行业领域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验情况按时间节点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相应台账(附件2),并于6月29日前将台账报区开发建设局统一汇总。

3.区开发建设局对摸底排查的问题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指导该类场所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出台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快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表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统计表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自查自纠表.docx
附件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统计表.docx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