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州企业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提质增效,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结合我州实际,特出台《湘西自治州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在推动产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如中央近年来出台政策设立科创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在证券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省委省政府开展“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之一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并出台了《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文件,推动全省企业上市工作,要求2025年末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其中要求我州新增上市公司2家)。我州之前虽也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但散见于各个文件当中,缺乏一个针对企业上市工作的专门性的统领文件。同时,由于当前我国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注册制,并在今年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我州之前的相关扶持企业上市政策与这些改革存在根本性的差别,这都要求我们根据最新政策出台专门文件推动州内企业上市。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
《关于推动湖南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1〕23号)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引语,主要阐明文件起草的目的及依据。
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四五”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州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情况进行了总体规划,并明确了境内外上市公司、三板及四板挂牌企业数量。为保持多个文件的延续性及逻辑性,《方案》在上市挂牌企业数量方面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四五”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并明确了各县市、湘西高新区上市挂牌任务数,以形成结构合理的上市公司梯队。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从企业发展及上市的工作流程进行分析,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分为七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主要是通过培训、座谈等方式帮助企业学习掌握上市政策,提升上市实际操作水平,为州内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夯实后备梯队建设。掌握全州拟上市企业基数,构建梯次合理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是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全州10条重点产业链每年遴选推荐10家以上企业申报州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三是强化股权投资引导。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内设立产业基金的工作安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为抓手,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四是支持企业实行股改。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是企业上市的关键一步,结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县域工程”,鼓励州内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明确各县市区每年完成不少于2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20%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五是推进企业挂牌工作。充分发挥四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石的作用,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或湖南股交所挂牌,并明确各县市区每年挂牌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为企业冲刺上市做好前期基础准备。
六是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抢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政策机遇,推动州内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利用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大力引进外地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资源来州落地注册。
七是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主要是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整合州内上下产业链,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本倍增,形成产业集团做大做强。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针对重点工作中所提出的目标任务,拟从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外部环境、实施财政补助、加大人才支持、落实督导考核六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州政府金融办、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全州企业上市工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与国内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的合作,依托湖南股交所湘西办事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州内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等提供专业咨询和定制服务,提升企业工作效能。三是优化外部环境。主要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重点上市企业建立绿色通道,并依法依规为企业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审批等,通过多部门工作合力,为重点上市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四是实施财政补助。延续《关于支持10大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州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对企业完成挂牌、上市的给予财政补助,其中证券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分别给予1000万元、110万元、30万元补助。
州政府金融办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