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一)
一、《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依据、主要目的
(一)主要依据
1、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2、《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二)主要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规范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改革土葬,推行火葬,着力转变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大力倡导先进殡葬文化理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生态、环保、节地殡葬新风尚,使殡葬事业逐步进入依法、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1、适用范围:吉首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2、实施时间: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
二、关于《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过程
《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是在原吉首市人民政府2003年10月8日下发实施的《吉首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发〔2003〕44号)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省、州的精神进行修改。前后经过听证会、吉首市殡葬改革小组会议第4次会议、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第18次市委常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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