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产销对接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实施意见-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索引号:000014349/2021-00015
  • 文号:州政办发〔2020〕37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高新区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2020-10-27
  • 登记日期:2020-10-27
  • 发文日期:2020-10-27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产销对接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实施意见

来源:湘西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0-27 19:00:00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精准发力,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产销对接的重要意义

1、高度重视产销对接工作。开展产销对接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畅通经济内循环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产销精准对接机制

2、建立产品供需信息库。由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体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机关事务局、州商务局、州扶贫办等州直职能部门牵头,全面摸清本部门所管理行业、领域的企业生产产品(含扶贫车间)和农产品品种、数量和价格,建立产品供应信息清单,每月更新一次;州直各职能部门要每月提供一次本部门及分管行业、领域产品需求信息清单;州直各职能部门每月将供需息报州推进办,由州推进办组织建立产品供需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完善。 

3、建立供需信息推送机制。州推进办根据产品供需信息库,组织供需信息匹配,每月精准向部门和企业推送,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共享,高效利用。

三、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

4、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各级各部门要搭建对接平台,适时组织供需双方对接会,免费提供对接服务,畅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组织、企业与群众之间供需渠道,促成更多产品及时成交。

5、明确产销对接重点领域。各级各部门要突出对接重点,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工信部门重点在促成州内工业企业之间互相配套、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群众需求端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在农副产品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教体部门重点在校服定制、教学仪器购置、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卫健、医保部门重点在医用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公安部门重点在辅警制服定制、保安制服定制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民政部门重点在养老服务机构、慈爱园、行业协会和慈善机构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应急部门重点在应急储备物资、器械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粮食部门重点在粮食收储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机关事务部门重点指导机关食堂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商务部门重点通过组织会展、电子商务企业购销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扶贫部门重点在消费扶贫等方面开展产销对接。州财政局重点负责建立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并组织落实。

6、定期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适时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今年年内,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产销对接会。从2021年开始,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对接会。各县市政府、湘西经开区要按要求组织好本地区产销对接工作。

四、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作用

7、建立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凡是州内政府采购所需产品,州内企业可以生产、可以满足需要的,均由州县市、湘西经开区财政部门牵头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统一下达采购指标,统一组织采购。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采购扶贫产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优先购买扶贫产品。

9、建立定向直供直销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定向采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要定点采购“湘西香伴”系列产品和本地特色优质农产品、扶贫产品,并签订长期购销协议。

10、动员广大党员干部采购本地产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产销对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产销对接,购买“湘西香伴”系列产品和本地特色优质产品,以实际行动带动社会各界参与产销对接。

五、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产销对接

11、引导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产销对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产业链之间相互采购、相互配套,完善产业链条。

12、实行政府奖补政策。州内企业采购州内企业产品、“湘西香伴”系列产品和扶贫产品,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矿石、水泥、沙石等初加工产品除外),按实际采购结算额的1%予以奖励,奖励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所需财政奖补资金由州、县市及湘西经开区按照1:1比例共同承担。

六、积极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13、积极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扶贫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年度工作内容,主动对接帮扶地区产品需求,积极加强合作对接。

14、积极发挥产销联盟作用。依托农业特色产业产销联盟等平台,为联盟企业提供精准的供需信息,开展创新性营销活动,销售湘西“湘西香伴”系列产品和扶贫产品。

15、积极推进产品网络销售。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抖音、快手等互联网企业合作,为企业搭建网络交易平台,畅通产品销售渠道。

七、加强产销对接的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产销对接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协调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负责统筹组织推进产销对接工作,各位副州长指导分管部门和行业做好产销对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推进办,由州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州政府督查专员任常务副主任,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做好产销对接日常工作。各县市、湘西经开区要相应建立由常务副县市长牵头负责的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组织推动本地区产销对接工作。

17、落实工作责任。州直各职能部门要统筹做好产销对接工作,安排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分管行业领域产销对接实施方案,摸清分管行业领域产品供需信息,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抓好本地区产销对接工作。

18、加强考核调度。州推进办要强化督促落实,及时跟踪产销对接进展情况,发现、交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州政府适时对开展产销对接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先进县市、州直单位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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