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索引号:000014349/2021-00014
  • 文号:州政办发〔2020〕36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高新区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2020-10-26
  • 登记日期:2020-10-26
  • 发文日期:2020-10-26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管理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0-26 18:05:00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湘西自治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湘西自治州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管理机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州政府决策部署,现就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性、导向性、示范性作用,以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外地先进、本州实际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优化方法路径,致力将我州打造成武陵山片区“政策洼地、投资宝地、服务高地”,切实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纵向一致、横向可比、易于操作的基本原则,在国际、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建立由开办企业、纳税、政务服务、登记财产、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获得信贷、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包容普惠创新、跨境贸易、劳动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等18个一级指标以及办理流程、时限、费用、便利度、满意度等82个二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指标及评价标准可根据形势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二)组建高规格工作机构。成立湘西自治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长工作委员会,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总指标长,常务副州长任副总指标长,各分管副州长任所分管部门负责指标的指标长(详见附件)。在州政府办设指标长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协助常务副州长的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州优化办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标管理日常协调、调度工作。

(三)工作责任分解。1.总指标长职责:是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挥长,负责大战略、大蓝图、大政策的筹划、制定和实施监督,协调涉及体制机制有关问题。2.副总指标长职责:是全州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长,负责部署年度任务、面上统筹推进、研究具体举措、协调有关重大问题。3.指标长职责:是营商环境指标责任领导,负责督促指标牵头和配合单位提升指标水平,定期调度指标进展、协商解决指标推进有关问题、协助副总指标长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4.州直牵头部门职责:是指标第一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一级指标提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针对一级指标水平提升组织配合单位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评价内容及方法和研究指标水平提升措施。5.州直责任部门职责:是二级指标直接责任人,负责配合牵头单位抓好执行落实。6.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职责:其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指标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区域的指标提升优化。7.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围绕指标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考评等工作。

(四)落实过程管理措施。1.实行一年一部署。总指标长一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指标长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指标总体进展汇报、系统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研究相关重大事项。2.实行一月一调度。各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所承担指标的进展情况,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指标长委员会。3.实行一季一督查。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推进办、州优化办一季度开展一次指标推进落实情况专项督查。4.实行一年一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在全省评估开展之前,围绕我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形成含一级指标得分排名和县域得分排名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同时,将相关部门指标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现场评议内容。5.严格考核问责。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指标落实推进专项考核办法,将部门落实政策、提升指标水平情况纳入年终政府目标管理和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并作为党政干部综合评价考核重要依据。对指标推进成效明显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作风不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损害营商环境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评价指标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服从大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谁配合谁服从”原则,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合力将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建立工作专班。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职责,组建指标水平提升工作专班,针对指标内容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组织指导好各相关责任单位系统性梳理、分析指标现状及研究提升工作措施。

(三)加强学习借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指标主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特别是长沙、岳阳、常德等地的工作措施及方法,定期沟通交流,组织人员赴现场观摩学习,能借鉴的借鉴、能复制的复制,不断补齐工作短板,奋力实现赶超争先。

(四)引导公众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营商环境政策和指标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凝聚各方合力,营造“人人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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