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公开招标以外的货物、服务类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公告的答疑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公开招标以外的货物、服务类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的公告已于12月10日发布 ,现对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对潜在供应商所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相同问题不重复答复):
一、答疑
问题1:响应文件应提交几份?
答复:两份。
问题2:湘西州外的供应商能否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答复:可以,但必须提供寄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如因快递员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至我司联系人当面签收的响应文件无效。
问题3:响应文件是否需密封?
答复:可以不密封。
二、澄清:
(一)货物类包8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其他工程材料供应商特定资格修改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金属制品、木制品、门窗、卷材、涂料、给排水管材、电缆、配电设施设备及工程所需绿化苗木和景观花卉等销售内容。
(二)服务类包5 防洪和水保方案编制服务供应商特定资格第(3)点修改为:提供两名专业技术人员(水利水文或环保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三)服务类包6 可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供应商特定资格第(3)点修改为:提供两名具有工程咨询(投资)工程师证书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四)服务类包10 财务审计咨询服务供应商特定资格第(2)点修改为:提供近3个月为不少于两名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第(3)点修改为:近三年内,有两个(含)以上相关业绩。
(五)供应商基本条件第(三)点 原表述为:提供近三个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现修改为: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
本答疑澄清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征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关闭
打印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