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张方)
权利人张方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湘西经济开发区滨溶路8号溶江小区第14幢2403室,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湘(2020)吉首市不动产权第7001096号)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予以作废并补发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湘西州政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743-8532021
特此公告!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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