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防伪酒瓶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白酒防伪酒瓶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湘西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4 16:04:48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白酒防伪酒瓶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5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853222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白酒防伪酒瓶盖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48号创新创业示范园C栋一单元一楼、二楼

建设单位

湖南湘港包装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森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港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租赁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48号创新创业示范园C栋一单元一楼、二楼建设白酒防伪酒瓶盖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133.8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8条白酒瓶盖注塑生产线,包括注塑车间、包装车间、办公室、原料库、成品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白酒防伪酒瓶盖6000万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注塑、烫金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集气室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要求。

2.粉碎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要求。

3.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乾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烫金纸、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须交由有危废

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对危废贮存间的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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