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6)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 8号)的规定,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起 2023年9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3-8566995
通信地址: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5号A215室
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办)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