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4 08:51:22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4日我局拟对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大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532016

传    真:0743-8532016

通讯地址:武陵山大道5号

邮   编:416000

项目名称

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大曲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高新区三层坡

建设单位

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29.79万元(环保投资299万元)在湘西高新区三层坡建设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年大曲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7325.65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制曲车间、1栋清选楼和粮食筒仓、2栋培曲房、1栋曲库、1栋粉曲车间、配套建设连廊、1栋消防泵房及水池、1栋综合楼、1栋门房及1座地下水水源井工程等,并配套建设智能制曲系统相关联的设备设施、安防、火灾报警、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实现年制曲能力2万吨。地下水水源井工程项目设计小时平均取水量42.85m3/h,全天取水量 300m3/d(按每天7小时计),年取水量 66000m3/a(按220工作日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运输颗粒物较多的建筑材料车辆应进行覆盖,工地进出口建立冲洗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卸料、清选、二次除杂、破碎、粉曲、出料打包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臭味较大的单元加盖板密闭,加强周边绿化,防止臭气污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专用烟囱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
(2)地表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进入企业自建废水处理站,化验废水经实验室废水收集桶收集经中和沉淀预处理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满足《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2-2010)
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合理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磨粉机、空压机、除尘器等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原粮清选产生的铁屑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粉曲车间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暂存在粉曲车间,回收利用。原粮清选产生的其他废物,1#、2#、3#、4#除尘器粉尘,生产调节池沉渣和废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送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废弃竹篾、草席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酒鬼酒公司大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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