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0 16:28:12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0日我局拟对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532016

传    真:0743-8532016

通讯地址:武陵山大道5号

邮    编:4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湘西高新区西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B5栋

湖南木星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木星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450万元)租赁湘西高新区西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的B5栋厂房(共4层)新建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二、三、四楼生产车间,二楼原料仓库,四楼成品仓库,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标准容量40-100AH的锂离子电池,日产3万只锂离子电池。

(1)大气:正极涂布、烘烤NMP废气设置高效水凝塔回收系统,经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投加、搅拌采取机械自动投加,设备和管道密闭等方式,原料系统废气不外排。加强原料储存车间和喷码车间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乾州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喷淋系统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合理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电解液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NMP回收液、NMP原料空桶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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