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0日我局拟对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43-8532016
传 真:0743-8532016
通讯地址:武陵山大道5号
邮 编:4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
湘西高新区西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B5栋 |
湖南木星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木星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450万元)租赁湘西高新区西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的B5栋厂房(共4层)新建1.5GWH新能源储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二、三、四楼生产车间,二楼原料仓库,四楼成品仓库,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标准容量40-100AH的锂离子电池,日产3万只锂离子电池。 |
(1)大气:正极涂布、烘烤NMP废气设置高效水凝塔回收系统,经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投加、搅拌采取机械自动投加,设备和管道密闭等方式,原料系统废气不外排。加强原料储存车间和喷码车间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