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高新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

来源:湘西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8 10:41:52 字体大小:

一、园区概况

园区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凤凰县的交界处,园区代码s437071,是湘西州委、州政府直接管理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于2004年开工建设,前身为吉凤工业园;200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湘西吉凤经济开发区,2011年经批准更名为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并以“二级公章”行使州级经济管理权限;2019年2月获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今年2月8日,科技部发文,列入2021年以升促建调研名单,实现了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关键性跨越。湘西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新材料、电子信息、大健康、文化旅游,核准范围面积 11.4167 km2,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均已完成,批复文号湘环评[2013]314号。

近年来,湘西高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支持指导下,始终坚持绿色生态理念,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项目入园审批严中有序,环境整治焕然一新,生态园区建设大步前进,全区生态环境日益改善。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6亿元,同比增长4.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5亿元,同比增长1.8%;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完成技工贸收入221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88亿元,同比下降32.1%;引进省外境内资金30.08亿元,同比增长20.32%;新增“四上”企业15家;在133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2022年度“五好”园区综合考评位列大湘西地区省级园区第3,获先进园区表扬;在全省133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2022年度“五好”园区综合考评中位列大湘西地区省级园区第三名、湘西州第一名并进入全省前35%,获先进园区表扬;在全省“五好”园区营商环境评价133个省级园区中排名第四;“五好”园区建设被省政府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在2021年度全省46家高新区创新发展绩效评价中,位列第11位,较2019年度提升9个名次,全省排名迈进前1/3。

截止2022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60个,其中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68个,其中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8个,新增2个不在审批名录范围内的企业。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7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3个(含非工业企业),不需要验收的登记表项目30,停产项目1个、试生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9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8个,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6个,新增应急预案修编企业数量3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9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3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16个。累计登记管理企业数量57个。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825 t/a,氨氮108 t/a,二氧化硫670 t/a,氮氧化物 1325t/a,其他无。(备注:该排污总量为园区扩区前环评批复的总量数值+调扩区后增加的总量数值,所以高于下文环评批复里的核定量。)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已落实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详见下表:

湘西高新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1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号]相关规定,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部分区块未按国家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达标排放,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撤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块二,四至范围:东至兴田村东侧山脊,南至阴上村,西至双塘镇,北至兴田村北侧山脊。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避免和减缓功能区之间相互干扰影响。

湘西经济开发区始终坚持依法规划建设,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号]相关规定,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兴田产业片区、社塘坡产业片区的规划现已撤销。

2

严格执行高新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引进三类工业,禁止引进线路板、初级冶炼等排水涉重金属企业,严格控制发展气型污染企业及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高新区准入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营、达标排放,总体满足产业定位和地方环保管理要求。加快钟家寨水厂取水口上移搬迁工作,将取水口移至开发区上游,并调整原取水口上游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功能。在此项工作完成前,高新区扩区涉及万溶江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引进工业生产项目。

湘西经济开发区在项目入园方面,始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和高新区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没有引进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准入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内的项目,以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禁止类企业(具体见附件湘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一览表)。对拟入园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具体见2016至2018年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加强对加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营、达标排放。
    吉首市钟家寨水厂已经停止在万溶江取水,饮用水源取水点改为吉首八月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州人民政府已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实际取水点已变更。

3

落实高新区水污染控制措施。高新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报告书要求取消规划拟建的竿子坪污水处理厂,近、中期开发范围内污水经规划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在高新区南部新建双塘污水处理厂对高新区内污水全面收集处理。双塘污水处理厂规模、工艺等另行环评论证,其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经管道排入沱江。加快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区域开发、项目引进同步进行,保障高新区废水实现集中深度处理,禁止高新区污水排入万溶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河段。在高新区各片区与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运营完成前,应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已建成企业废水应经自行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方可外排。

湘西高新区内排水管网按照雨污分流建设,累计完成了31.69公里的主次干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排污管网,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排入园内的污水管网,统一进入乾州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凤凰竿子坪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取消,吉首双塘片区目前尚未开发,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日扩建工程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总规模达到6万吨/日。将来,湘西经济开发区严格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区内已建成企业废水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接纳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没有直接向万溶江排放。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高新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燃煤用量,园区内不得燃用中、高硫煤。建立高新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问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湘西高新区内原有的燃煤锅炉已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全部拆除淘汰,近年来没有新上燃煤锅炉。区内能源以天然气为主、生物质燃料为辅,目前已累计建设燃气主供气管线10余公里,管道天然气供给实现入户。在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环节,严格执行本规划环评及批复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入园企业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严格执行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要求,加强自然山体及生态保护,落实绿化及隔离设施建设。

5

做好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湘西高新区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和清洁生产要求,禁止引进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目前区内没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各企业产生的小量工业固体废物均按要求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区内生活垃圾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委托有实力公司进行分类收集、转运至吉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6

高新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2016年,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增加编制等事项的批复》(州编办发〔2016〕5号),同意“撤销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加挂的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科级内设机构,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
    湘西高新区按要求编制了《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8月13日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备案(备案号433101-2021-005)、于2021年8月22日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备案(备案号433101-2021-007-G)

7

按高新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湘西高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居民拆迁安置问题,将安置点建设纳入园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拆迁对象实行社区集中安置,区内就业、公益性岗位设置、扶贫开发等向拆迁安置对象倾斜。配套完善安置区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安置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进入乾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纳入服务外包范围集中收集处理,没有造成次生环境问题。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地势起伏较大,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充分利用地势高差做好分区隔离,减少土方开挖量;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切实做好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湘西高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规划保护自然山体及生态环境,禁止大填大挖,对征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方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严格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围挡、护坡恢复植被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9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707t/a、氨氮≤94.3t/a、S02≤291t/a、NOx≤340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湘西高新区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前置,没有总量来源或总量替代的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日常监管中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10

高新区规划必须与区域宏观规划相协调。如区域宏观规划进行调整,高新区规划须作相应调整并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

湘西经济开发区规划包括规模和用地布局均符合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吉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2.园区无环境质量监测机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湖南省湘西州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实施。2022年由第三方综合治理服务商进行环境质量监测。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制定了《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下表:

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

分类

单元面积(km2)

涉及乡

镇(街道)

区域主体

功能定位

ZH43310120006

湖南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湖南省

湘西州

吉首市、凤凰县

重点管控单元

核准范围①:11.4167

吉首市吉凤街道、乾州街道、凤凰县竿子坪镇

吉首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吉凤街道: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凤凰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主导产业②

湘环评[2005]112号:产业结构为以二、三产业为主,突出新材料、生物制药、矿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农副产品精加工的特色产业。

湘政函[2006]79号:主要产业为医药、食品、新材料,发展方向为湘西特色产业园区。

湘环评[2013]314 号:新扩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不含线路板)、矿产品深加工和生物制药等三大主导产业,适当配套发展轻工、食品和现代工业物流业。

湘发改函[2016]212号:新扩区域主要分布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

六部委公告 2018 年第 4 号:食品、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园区实际开发范围内建有湘西州政务中心、学校、医院以及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开发区与城市建成区相融,工业企业与其他建筑物混杂。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1)园区相应区域引进企业应当符合“吉首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凤凰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1.2)禁止新引进三类工业,禁止引进线路板、初级冶炼等排水涉重金属企业,严格控制发展气型污染企业及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要逐步退出。

(1.3)优先引进使用清洁能源、能耗低、技术工艺先进、清洁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高、污染物排放量少、污染防治技术成熟的企业,积极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1.4)对布局于土地利用性质与规划不符地块上的企业,应逐步搬迁退出,具备环境合理性的应通过用地规划调整使之合规。

(1.5)区块二已撤销,不再作为工业园区开发。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加强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近、中期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污水经规划建设的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万溶江。

(2.2)废气:

(2.2.1)对各企业工艺废气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净化处理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对重点气型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2.2.2)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基本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2.3)工业生产企业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2.4)园区内水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应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组织落实《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点重金属减排工作。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按相关要求落实清洁能源供给与替代,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燃煤用量,园区内不得燃用中、高硫煤。到 2020 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 28.94 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单位 GDP 能耗预测值为 0.369 吨标准煤/万元;到 2025 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值为 43.73 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单位 GDP 能耗预测值为 0.296 吨标准煤/万元,单位 GDP 能耗较 2018 年下降 15%。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

(4.3)土地资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建设,必须满足重大产业项目发展需要。优先保障主动进入园区的涉矿加工企业用地。到 2025 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175 万元/亩。

落实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方面: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核心区内的工业企业(湘西丰达合金有限公司)、水泥厂(湘西天源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中天混凝土)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启动了选址搬迁程序,将该类企业迁入集中工业园区,原有土地退二进三,进行性质变更,发展第三产业。目前上述企业正在进行搬迁前期工作,尚未完成搬迁,企业在产; 二是对区内开发项目尤其是重要敏感建筑物周边的项目(武陵书香苑项目、学林雅苑项目),严格实施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和噪音污染防治的施工要求,同时项目建设时间尽量避开学校、政务中心、医院等单位的高峰期,营造良好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

落实空间布局约束方面:严格按照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要求,取消园区部分产业用地,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空间发展布局和功能分区,对布局于土地利用性质与规划不符地块上的企业(顺登磨具厂),已经启动搬迁退出程序,现已经逐步形成核心生活区、科教文卫区、金融服务区、工业集中区等保持联系、彼此独立的合理分区。

落实园区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一是园区工业、生活废水实现管网全覆盖全收集,近、中期区内污水废水排入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污水经规划建设的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万溶江。二是加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湘西高新区以“三个确保”为导向,领导包案,确保整改实;部门协作,确保速度快;专家问诊,确保效果好。取得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良好成效。三是深入开展“利剑”行动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入推进生态环境“利剑”专项行动,夯实企业生态环境能力,提升企业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湘西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园区环保管家团队对区内企业进行环境管理专题视频培训会。会上,技术专家结合前期对企业现场排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案例分享,提出了解决措施,就企业负责人存在的环保疑问进行了答疑。并就危废现场管理、排污许可证规范内容作了专题培训提升,针对性提出整改要求和提升方向,切实提高高新区企业生态环境实操能力。

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我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湘西高新区2022年11月21日联合湖南盛强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污泥泄露和废水超标排放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本次演练检验了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元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提升了事故处置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了湘西高新区的应急管理体系,促进了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

落实资源开发效率方面:园区秉承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出发,加强企业管理,推行清洁生产。目前园区能源开发效率基本满足园区单元清单管控要求。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依托乾州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乾州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60000m³/d,实际处理规模45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为SBR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 100 %。目前,为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园区正在推进高新区自有污水处理厂建设。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9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226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9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1家,车间排口达标,目前在线监测系统已完成建设。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1.7116 t/a,氨氮7.3032 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无。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万溶江张排断面 ,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 %,超标因子  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故其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不自评。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0个,修复中的0个。

总体看来,高新区水环境管理较为达标,水环境相对简单,没有涉及“双源”地下水,没有需整治黑臭水体,但涉水企业管理还有待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尽快推进。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8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 %,无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0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366.6128t/a,氮氧化物983.852t/a,VOCs1.83t/a,其他0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已纳入园区项目规划正在筹建,小微站布点2个,空气质量良好。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倍。未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3个,产生量    565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303 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5355 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8个,产生量175.95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外委处置175.95t/a。无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的情况,无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等违法事件。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处理工艺/。

(七)投诉管理

全年生态环境局热线群众答疑20次,受理群众环境投诉16起,100%办结。

截止目前,2018年省环保督查、2019年省环保督查反馈、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共44个历史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202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项,已完成8项,其余问题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八)园区信用评价

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与信用管理办法和细则按照文件要求正在开展,湘西高新区经过自查,拟自评为环保合格园区园区。(初始分值9分,5分以下10分以上为环保合格园区)。

自评表附下:

湘西高新区环保信用自评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1

环境准入

规划环评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或环境影 响跟踪评价。

0

2

产业园区未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等要求。

0

3

化工园区认定后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达 标导致复核不合格或被摘牌。

0

4

环境监管

环保手续落实 情况

产业园区内存在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0

5

水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进行废水收集处理或未达标排放的。

0

6

气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工业炉窑、锅炉清单和涉

VOCs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台账,园区内存在工业炉窑、锅炉或涉VOCs重点行业

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有效收集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0

7

固废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或连续2年规范化管理评估不达标企事业 单位。

0

8

土壤环境管理

产业园区内存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

0

9

环境监测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0

10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0

11

产业园区内存在被评为环保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0

12

环境信息管理

产业园区未建立健全“ 一 园一档”、“一企一档”等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0

13

风险防控

环境应急保障 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

14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环境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0

15

环境风险

产业园区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0

16

产业园区存在被中央或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或出现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被省级主管部 门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交

问责等情况。

17

产业园区因发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被中央层面约谈 、典型案例曝光、区域限批、移

交问责等情况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0

18

绿色发展

污染物减排

产业园区主要污染物削减率排名前10%。

/

19

创新与示范

产业园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推广。

2

20

公众参与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 、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环境信息。

0

21

舆情与投诉

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引发集中或长时间信访、投诉、上访,引发负面舆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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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其他年度任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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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存在出台“土政策”或以其他方

式干扰执法,妨碍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行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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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连续两年被评为环保诚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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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1分

等级     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按图索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着力抓好水域污染防治。区生态局、区农业农村局全年巡查河道40余次,处理污水入河问题20余起,园区全域水质达标三类,无四类水质。二是做好扬尘、噪音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园区建筑工地全部执行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规范整改具体问题30余起,约谈施工企业负责人82人次。全年空气优良日期达95%以上。三是推进人民密切关注问题整改。今年热线答疑20次,受理碧桂园项目等群众投诉16余起,向群众解释普及法律法规20起,均受理办结。

(二)强化整改,填好交办问题任务单。截至目前,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的5个环保办理件、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环保共性问题均已办结销号,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2个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13个信访件(口头交办2件,书面交办11件)全面整改完毕。

(三)源头防控,把好环保监管审批关。一是继续加强项目环境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从源头把控污染源头,今年共审批指导备案建设项目8个。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日常监管机制。将60家规模企业纳入随机抽查系统。2022年度区美丽办、市场监督局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开展砂石综合整治等多部门联动执法5次以上,组织抽查各类企事业单位执法20余次。三是建立园区危废“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全面完成60家工业企业危废培训、现场核查及建档工作,指导28家固废产生单位完成产废申报,并纳入公共管理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企业对环保认识有差距

尽管园区多数企业环保意识较高,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工作,但仍然存在少数企业思想意识没有提升到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格局上来。

(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

高新区现有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仅能满足当前省级园区的基本标准,已经不能匹配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的发展需要,例如自有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还未建成等。

(三)部分领域生态任务繁重

在园区“三线一单”管控清单中已经提出,“园区实际开发范围内建有湘西州政务中心、学校、医院以及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开发区与城市建成区相融,工业企业与其他建筑物混杂”,湘西高新区既是项目建设的产业园区,又是产城融合的州府新城,建筑工地、新建项目聚集在城区,施工开挖、渣土运输等环节扬尘产生较多。另一方面,区内采石打砂场的开采、破碎、运输等环节易产生扬尘,监管任务重。三是监管部门涉及住建、城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合力不足,缺乏长效联动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夏季攻势”,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园区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生态、绿色、发展”型开发区。

(二)继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服务,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进一步承接上级环保部门下放的环评审批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加大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力度,做到应批快批尽批。同时以“三线一单”为手段,持续推进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和产业结构调整,实行源头严控,服务经济发展。

(三)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继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落实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加大渣土运输、采石打砂环节扬尘治理。二是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强化末端治理。三是大力推进施工工地噪音问题整改,减少施工噪音夜间扰民现象,提升居民环境满意度。

(四)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广播、网站等形式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公民环境意识。适时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曝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觉性。

(五)促进区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联动,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以抓促改,以改促进,巩固中央、省、州环境督查的工作成果,抓好各类环保反馈问题整改。

(六)加强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处置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加大对噪声污染尤其是工地夜间施工噪音问题、扬尘污染问题的督查力度,妥善应对环境信访,防止发生越级上访现象。

(七)加速推进环境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以信息化手段对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治理设施开展全过程监控,并运用电力大数据实现精准治污。

(八)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相关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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