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砂石场生态修复责任主体认定情况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湘西高新区辖区内废弃砂石场生态修复,依据《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等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工作要求,现将辖区内的1处废弃砂石场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予以公告(见下表),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西高新区分局。
砂石场名称 |
位置 |
采矿权人 |
责任主体 |
湘西自治州金湘采石场大岩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捧捧坳社区 |
湘西自治州金湘采石场 |
湘西自治州金湘采石场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西高新区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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