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一)整改情况公示-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高新区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一)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1 09:49:14 字体大小:

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办认真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全面完成了相关问题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湘西自治州少数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入脑入心、自觉践行还有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带头重视、带头执行不够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部门单位抓生态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紧迫感不强,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后,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彻底。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责任单位:湘西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 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意识,营造领导带头、部门主动的浓厚氛围,细化责任分工,定期研究调度,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形成通畅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学习。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为抓手,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及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和学习教育,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法规政策,强化全区领导干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将生态环境工作列入党工委、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会或管委会班子会每年研究生态环境工作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由生态环境局统筹,住建、科经、商务、农村、公用事业中心等部门配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组织实施区内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领导干部“三联”工作机制,督促企业(项目主体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底。落实问题整改责任,对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问题限期整改、不定期督查,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反弹、出实效。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今年8月,开展党工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会议,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领导干部做了学习发言,党工委书记作了总结讲话。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树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文明创建、美丽湘西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环保理念。5月26日,召开“建设美丽湘西有我  垃圾分类绿色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暨部署会。6月4日,开展“6.5”环境日主题活动暨华润雪花啤酒(湘西)公司环境教育基地授牌仪式。三是夯实环保责任。按照“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强化领导抓分管部门的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工作研究部署,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环保诚信园区建设、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并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动。四是强化绩效考核。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明确了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公用事业中心、吉凤街道、美丽办、执法大队等部门考核任务,既考核牵头主抓部门,又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做到任务量化、绩效管理。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作风效能台账双百分制内容,围绕扬尘治理、河道治理、垃圾治理、上级交办等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推进部门责任落实。

意见反馈渠道: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反馈。

联 系 人:龙有凤

联系电话:0743-8532226

联系地址: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5号管委会112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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