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2021年度“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论证报告项目”询价函-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湘西高新区2021年度“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论证报告项目”询价函

来源:湘西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5 18:10:18 字体大小:

湘西高新区2021年度“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论证报告项目”询价函

( 项目编号:GXQHB202100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以询价采购方式,对高新区2021年度“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论证报告”(含报告编制+点位比对监测)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方须知

    1、被询价的项目方(以下简称项目方)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具备空气监测的有效资质。

    2、项目方就所投产品的预期效果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中标金额的范围内,进行采样和监测的过程、天数(30天)、分析方法、技术报告以及提供的其他服务符合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省控点选点监测要求,即必须符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十四五”环境空气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湘环函5号>文件要求。

    3、项目方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4、《询价采购项目方报价函》(以下简称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名称、日期、项目编号。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项目代表参加询价会。

    6、项目方必须将报价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6月 23日 15:00

    地点: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大楼9楼大会议室

    二、项目实施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迅速开展园区空气站预选点连续监测项目,并按照空气自动站省控点选点的技术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数据以及点位论证报告,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三、成交原则

    为保证项目在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经综合研究考虑,本次询价采取综合竞标原则,原则上不超过基准价,且至少完成一次相同项目的,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成交方:

    1、竞价方报价后,报价金额最低的前三个分别获得2/1.5/1分的分值。(2019年来至少有1次相关业绩的项目方为有效报价。)

    2、近两年内有完成相关项目业绩的,每完成1个加1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

    3、在满足上述同等情况下,高新区入驻企业和园区中介超市入库企业优先,项目方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

    四、项目付款方式

    成交金额为成交方所提供的报价,该金额应为含税金额,付款细节根据双方后期具体合同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小彬                联 系 人:彭润

    联系电话:0743-8532016          联系电话:0743-8532016

              18874389421

湘西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5日

附:询价采购项目方报价函

询价采购项目方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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