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高新区内安置区宅基地基础建设项目内部选择承包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FTC2021-001
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西高新区内安置区宅基地基础建设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内部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湘西高新区内安置区宅基地基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湘西高新区
三、建设规模、工期及质量要求
1、建设规模:湘西高新区内安置区新增的宅基地基础,暂定包垄段10个,长潭安置区4个,具体修建数量以区征拆办委托公司修建的宅基地为准,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安置区正负零以下的基础建设及道路管网、水电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的施工图纸为准及甲方要求。
2、工期要求:3个月(以每个区域的地基基础正式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
3、内部承包范围:安置区正负零以下(包含正负零)的基础建设及道路管网、水电及附属工程等。
4、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内部承包人的投标条件
1、资格条件:截止本招标公告发出前,投标人至少有工程建造师(一、二级)、高级工程师证、工程师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件中的一个证注册或登记在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在资格条件审查合格后,竞标人需自愿签订承诺书。
3、竞标人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提供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未转入投标保证金的竞标人,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予受理其投标事宜。竞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从竞标人本人账户转至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是“湘西高新区内安置区宅基地基础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六、内部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管理工程项目部,同时接受公司对项目部的监管。
2、自主选择劳务用工,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3、承担该项目在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人员施工期间的相关保险及津贴。
4、自主采购或租赁工程所需的材料、施工机具和设备(包括汽车吊、钢管脚手架等)。
5、有权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获取相关资金。
6、负责施工现场项目部、农民工宿舍、临时道路、围挡等临时设施建设,确保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7、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购买相关工程保险。
8、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9、负责完善工程资料、办理工程结算。
10、负责缴纳相应的税费。
11、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的有关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项目部的监管。对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不能胜任项目管理的内部承包人有权予以处罚、解聘。
2、按内部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拨付工程资金。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3 月 1 日- 3 月 5 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湘西吉首市乾州金宏帝景综合大楼(同道楼)812室。
九、报名需缴纳竞标报名费及相关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十、报名须知
符合资质要求的竞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收后恕不退还。
4、竞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信誉保证金:
1、符合投标资格者于2021年3月5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2、竞标人中标后,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需足额缴纳10万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原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信誉保证金),其支取按内部承包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户名: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账号:4300 1510 7730 5000 0709
3、开户行:建行吉首支行
十三、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资料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竞标人不具有参加本工程竞标的资格。
十四、开标时间:2021年3月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湘西金融中心B座25楼2508会议室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自治州吉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金融中心25楼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2860010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湘西吉首市乾州金宏帝景综合大楼812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743-8523697 1517438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