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的 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JSTC2018-029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JSTC2018-02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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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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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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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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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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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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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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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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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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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现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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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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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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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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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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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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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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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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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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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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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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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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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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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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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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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作为普查专用
⒉确保工作开展过程的车辆配置到位,普查过程中租车不少于1台;
⒊根据上级污普部门要求,本次需采购专用手持终端设备用于现场数据采集,所需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所需设备配备为每两名普查员人一台。(型号品牌由按上级污普部门统一的标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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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普查阶段
2、污染源普查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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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期付款,首期款:完成污染源普查及数据录入工作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0%;二期款: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行政验收和专家评审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三期款:在售后服务期满后,按售后服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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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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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现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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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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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颁布的普查技术规定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对园区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国家要求的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
2编制普查监测方案和监测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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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期付款,首期款:完成污染源普查监测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二期款:完成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并通过审核,支付到合同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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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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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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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派具有环保工作经历的1人常驻湘西经济开发区污普办,全面跟进污普工作的开展。积极与上级普查部门联系,了解项目普查要求及进度要求,与其保持良好沟通;
2不定期向湘西经济开发区污普办汇报污普工作进度、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根据上级污普部门要求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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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查质量管理总体方案、质量控制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制度、普查数据质量抽样核查方案、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细则、第三方参与普查管理办法、制订普查数据审核技术细则、普查数据现场核查方案、普查汇总数据一致性评估方案等方案制订及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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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三期付款,首期款:完成污染源前期准备工作及清查质量评估,制定质量评估系列方案,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二期款: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阶段质量评估,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5%;尾款:在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行政验收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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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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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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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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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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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一和包三:
(1)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业务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包二:
(1)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技术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类计量认证(CMA)证书,且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根据湘生环委办函[2018]11号文件规定,同一区域内的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以放弃招标控制价低的标段为原则,放弃的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顶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购买谈判文件及谈判情况
1、请你单位于2018年9月4日上午9:00 ~ 12:00 ,下午14:30~ 17:30 至2018年 9月11日上午9:00 ~ 12:00 ,下午14:30~ 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A412(湘西职院往南800米)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湘西经开区管委会921会议室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包一: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包二: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包三: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包一: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包二: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包三: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参与谈判的响应供应商的保证金请汇至:
户名: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0 1510 3730 5250 206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缴纳时间:2018年9月 11 日17:3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15174318295
地 址: 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楼A921室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楼A412
联 系 人: 田女士
电 话: 17775937121
2018年 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