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来源:湘西州“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推进机制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9 07:22:29 字体大小: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汽车报废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流程

条件:2024年4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L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申报: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

审核:州商务局在消费者完成资料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L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 万元。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西州“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推进机制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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