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园区建设系列报道之三:吉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廉医院”建设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清廉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高新区关于推进清廉园区建设工作部署,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积极探索清廉园区建设模式,大力开展了“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社区、清廉大厅”等清廉单元试点建设,闯出了纪检监察服务园区发展的新路径,为“五好园区”创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护航赋能。
近期,将不定期推出清廉单元建设系列报道,展示优秀建设单位风采和经验作法,供各单位部门学习借鉴,旨在推动典型经验在全区范围复制推广。
清廉园区建设系列报道之三:吉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廉医院建设
吉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秉承“诚信诊疗、诚信用药、诚信收费、诚信服务、廉洁行医”宗旨,积极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
诚信诊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廉洁诚信承诺制度,尊重患者权益,尊重病人知情和隐私权,实事求是,能用普通检查明确诊断的,不用特殊检查,杜绝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坚持合理检查,因病施治、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患和谐。
坐诊医生详细了解患者病情
积极开展义诊活动
为市民提供免费诊疗服务
诚信用药。依法依规执业,杜绝无证行医,执行"阳光用药"制度。坚决杜绝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
诚信收费。常用药品、治疗项目收费价格实行公示,向门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杜绝乱收费。
用心服务每一名患者
诚信服务。规范质量管理,完善诊疗制度;关爱、尊重病人,热情服务,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情化服务,对病人一视同仁,推行首诊负责,不推诿病人。
廉政学习
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礼品”;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卫生材料、药品招标采购规定,禁止私拿、贪占“回扣”;杜绝任何形式的开单费、促销费、宣传费等,不得接受医药代表的请吃、接待等。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