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招 “集群注册”释放红利-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招 “集群注册”释放红利

来源:区市场监管分局 作者:田懿 发布时间:2021-06-20 16:11:28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创业成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近日,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让市场主体在没有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情况下,也能注册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这标志着我州市场主体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正式迈入“集群注册”的注册新时代。

    集群注册,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市场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增加“集群市场主体住所托管服务”的经营范围。下列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为集群市场主体:一是在互联网上从事商品批发或者零售的;二是在互联网上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旅游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咨询、健康咨询、家庭服务、搬家运输等专业服务的;三是从事品牌策划、服装设计、语言翻译、广告设计等专业服务的;四是提供网上视频服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在集群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住所后加注“(集群注册)”字样。集群市场主体办理其他许可审批及登记备案时,可以使用托管机构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作为住所证明。

    “集群注册”的全面实施将有效解决市场主体登记住所资源匮乏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集群服务与管理,打通个体户与用工企业合作新模式的通道,既能节省企业用工成本,又能促进个体灵活就业。为持续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顺应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投资便利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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