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重点服务事项办理指引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任一条件。
二、在哪可以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白底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户口迁入城镇登记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农民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
1、迁入非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2、迁入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合法稳定就业达到1年及以上,且在长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及以上,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具体可拨打12345咨询。
3、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二、在哪可以办理?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按照以下情形提供申报材料:
1、迁入非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2)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2、迁入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与上同)、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3、因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
(1)申请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
(2)迁入人员的户口等身份证件。
有家属随迁的,与上同。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是什么?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公共住房租赁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3、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
4、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5、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实提交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申请人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在哪可以办理?
1、在户籍地打零工,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在户籍地以外务工且有务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代表您按规定的程序统一申请。
3、在户籍地以外打零工,可向就业所在地街道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任一条件。
二、在哪可以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白底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户口迁入城镇登记办理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农民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
1、迁入非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2、迁入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合法稳定就业达到1年及以上,且在长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及以上,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具体可拨打12345咨询。
3、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二、在哪可以办理?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按照以下情形提供申报材料:
1、迁入非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为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2)租赁公有房屋的,为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2、迁入长沙市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与上同)、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迁入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执照。
3、因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
(1)申请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
(2)迁入人员的户口等身份证件。
有家属随迁的,与上同。
四、多久可以完成办理?
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标准是什么?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公共住房租赁
一、办理条件是什么?
1、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符合当地规定标准。
3、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当地规定的年限。
4、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房改政策。
5、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实提交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材料,申请人及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在哪可以办理?
1、在户籍地打零工,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在户籍地以外务工且有务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代表您按规定的程序统一申请。
3、在户籍地以外打零工,可向就业所在地街道或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咨询方式